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的第一篇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的收入时,从分配角度初步说明了资本的性质。他认为,资本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把资本看成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同时,他还指出了资本家把资本投入生产目的是为了侵占雇佣工人的一部分劳动产品而取得利润。
但是,当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第二篇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进一步分析资本时半岛官方体育,却对资本的性质作了另一种解释。他认为在既无分工也少交换的原始社会,人们是无须“预储资财”的因此,也就没有发生资本;后来,由于分工的发展,一个人的劳动生产物,只能满足他自己的一小部分需要,其余大部分的需要,不能不依靠别人的劳动产品来满足。因此,在他自已进行生产劳动直到出卖产品并购买别人的生产物之前,就不得不“预储资财”,以供在这期间的生产和消费之用。亚当·斯密把这种“预储资财”分作两部分:一部分用以维持生活,即生活资料;而他把个人财产中用于投人再生产以获取收人的部分,称为资本,并强调这部分作为资本的资财和用作个人消费品的资财的区别,强调这部分用于再生产的性质。
亚当·斯密认为,资本最重要的特征就在于它能给资本家带来利润。于是他根据为资木家提供利润的不同方式,把资木划分为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两部分。在亚当·斯密看来,固定资本的特性是不必经过流通,不必更换主人即可提供利润;流动资本的特性是要靠流通,要靠更换主人才能提供利润。他还指出,无论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都是由积累起来的储备资财构成的他认为固定资本主要有以下四项构成:
第三:用开垦、排水、围墙、施肥等有利可图的方法投下的使土地变得更适于耕作的土地改良费;
他认为流动资本也包括四项:(1)货币;(2)各食品,人们出售这种食品,可以获得利润;(3) 制造衣服、家具、房屋等物的材料;(4)已经制成但仍在制造者或商人手中,曾卖给或分配给真正消费者的物品。
他还提出了两项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划分的原则:第一项原则是看它是否必须经过流通和交换才能带来利润;第二项是看它是否保留在其所有者手中。尽管亚当·斯密对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木划分存在概念的混乱,但其把“社会上一切人民学到的有用才能”也列为资本的一种类型,认识到其对利润产生的重要作用,较早地勾画出了无形资产的雏形,为后人深入研究无形资产作出了基础性的贡献。
在马克思经济学体系中,“资本”是一个基本范畴,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这个范畴在我国的使用越来越具有普遍性。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围绕着“资本”这一核心概念来构造其经济理论体系。马克思的资本观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资本是自行增殖的价值。“ 定的价值额,只有在它利用自己造成剩余价值时,才变成资本”。 自行增殖的价值是资本的最一般的或最初的形式规定。“价值经过不同的形式不同的运动,在其中它保存自己,同时使自已增殖、增大”。(2)资本资产阶级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包含着阶级关系,包含着建立在劳动作为雇佣劳动而存在的基础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因此,“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特有的社会性质”。这一特有的社会性质,即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特殊的结合方式,是资本范畴特有的社会形式规定。而雇佣劳动则是这一特有的社会形式规定中的基本内容。(3)资本是对剩余劳动的占有和配权。占有和支配剩余劳动是资本所特有的现实的经济形式的规定,也是资本所特有的社会形式规定的实质所在。资本“按其本质来说,它是对无酬劳动的支配权,一切剩余价值,不论它后来在利润、利息、地租等等哪种特殊形式上结晶起来,实质上都是无酬劳动时间的物化。资本自行增殖的秘密归结为资本对别人的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因此,资本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分配关系是对剩余劳动的索取权。
以上概述的是马克思资本观的三个基本要点,也是“资本范畴内涵的三个方面。三者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构成有机的整体。作为最一般的或最初的形式规定,“自行增殖的价值”是一种抽象,构成了“资本一般”的内涵。“这是每一种资本作为资本所共有的规定,或者就是使任何一定量的价值成为资本的那种规定”。但是,它却是以资本特有的社会形式为基础的,是对这一特有的社会形式规定抽象的产物。因此,把握和理解资本特有的社会形式规定是正确认识马克思资本观的关键。资本的这一社会形式反映了资本特有的社会性质--即社会生产中的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特殊的结合方式。在这一社会形式规定中,雇佣劳动的能动的基础作用十分明显:一方面,它是资本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它是劳动产品普遍采用商品形式的原因,进而是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总之,在马克思的资本观中,存在着有关资本范畴的三个基本定义:自行增殖的价值、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特殊的结合方式和剩余索取权。三者之间的关系为:自行增殖的价值只是资本范畴的最一般的或最简单的表述,而后两者则体现了资本范畴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和经济本质。
资本 (capital)与资产 (assets)总是缠绕在一起的一对概念,人们在研究资产的经济属性时,对资本概念的界定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总是作为资本的载体出现的。对“资本”范畴的重新认识,有助于我们在现实的济动中正确把握“资本”与“资产”的内在联系,从而更好地理解与资产相关的各种概念在马克思看来,发达的商品生产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经济的最后形式。资本关系是与发达的商品生产共生共灭的。在未来的社会中,由于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不复存在,资本关系也就消亡了。“资本”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范畴。但现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超出了马克思当初的设想,资本不再是特有范畴,而是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共有范畴。
因当代市场经济关系所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深层次的变化资本范畴的内涵也必将发生变化。有人把这种变化称为“资本关系的泛化”,一种表现为: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一部分工人的身份已经二重化了:他们既是雇佣劳动者,又是资本所有者。另一种表现在于资本载体的变化,不仅包括有形载体,而且向无形载体扩张,如技术、商标、商誉等。 在资产、无形资产研究的过程中,“资本关系泛化”的后一种表现正是我们所关注的。资本不仅体现在物质形态上,而且也体现在非物质形态上。从载体的形态来看,即从资产的形态来看,有些资本是物和价值体,是物质生产过程的结果,有些资本则不是物,不是物质生产部门的直接产物。